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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4-06-26
6月26日,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,一辆豫A牌照金龙面包车有非法运输青蛙嫌疑,正通过大广高速自河北省进入我县境内,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,迅速赶往大广高速冀豫收费站,在河北馆陶高速交警大队的配合下进行了成功拦截。据违法嫌疑人王某交代和民警清点,共查获非法运输青蛙81箱,总量1万余只。为避免青蛙长时间在泡沫箱内窒息死亡,经报请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同意,决定对查获的青蛙立即放生,并邀请县电视台全程录像。当森林公安民警看到一只只青蛙欢快的跳入水中时,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。森林公安民警告诫大家,在青蛙体内有一种双槽蚴虫,属于寄生虫类,高温无法杀死,食用后双槽蚴虫便寄生于人的皮下或肾脏周围,产生一种使这些组织局部出现浮肿或脓肿的液体,如侵入眼部,可引起角膜溃疡、视力减退甚至失明。希望大家共同珍惜和保护野生动物,拒绝食用野生动物,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态环境。